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ZHONG WEI SHI SHA PO T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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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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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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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卫市未成年人案件集中管辖院,沙坡头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该院始终坚持“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预防帮教为重点,以队伍专业化、机制规范化、体系社会化为方向,在遵循司法规律的前提下,不断延伸工作触角,采取四项举措,积极构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社会化支持体系。
一是坚持检察主导,凝聚社会各方力量。该院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检察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总思路,持续推动未成年人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特别是2018年被高检院确定为首批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以来,我院紧紧围绕创新项目目标,从社会化的组织结构,工作模式,项目成果三方面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动态监控,定期总结,务求实效。主动向地方党委汇报近年来辖区内未成年人犯罪情况、未成年检察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座谈会、协调会等,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教育、民政、妇联、团委和社会组织的沟通联系,通过会签文件等明确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的未成年人保护职责。召开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逐步形成了以党委领导,检察机关为主导,民政、教育、司法、团委等部门齐抓共管,多方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化保护格局。
二是整合社会资源,建立观护帮教中心。针对司法实践中广泛存在的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难问题,依托社区建成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帮教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联合企业设立8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对涉罪未成年人、“临界”未成年人进行观护帮教,并与民政、教育、司法、团委等12个部门和社会组织签订《关于建立中卫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观护帮教体系工作协议》。建立起了集观护帮教学校模式、企业模式、社区模式、家庭模式为一体的“沙检帮教模式”,有效扩大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内涵与外延。
三是强化技术保障,研发运用保护平台。加强“数字检察”“智慧检务”建设,以信息化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积极研发“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将民政、教育、妇联、团委等12家部门,社工服务中心、义工联合会等3个社会组织、宁夏江南好枸杞产业集团等8家企业、76所中、小学校纳入平台,将分散的未成年人保护力量予以整合,改变了过去“单一部门单打独斗”和“多部门缺少联系联动”的尴尬局面。平台集帮教、联合保护、犯罪预防、法律监督四大系统,“春雨护航”APP于一体,社会公众通过“春雨护航”APP中“社会保护”功能就可申请参与捐赠,申请加入帮教团队参与帮教。同时还可以对身边发现的侵害未成年人的事件及不良行为通过“问题举报”进行一键举报,从源头上发挥平台作用。通过力量整合,实现了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工作体系。平台的建设和运行得到了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支持,2018年10月,沙坡头区委、区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卫市沙坡头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保护监督帮教服务平台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平台参与各方的工作职能和平台运行程序。
四是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引入专业力量开展犯罪预防工作。为不断提升帮教工作的精准度和专业化水平,我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专业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对涉罪未成年人、临界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亲职教育、心理危机干预、观护帮教、不捕帮教、起诉阶段帮教等精准帮教服务。并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单一来源采购缺乏竞争等导致社工服务效果不佳的问题,下大力气改革完善社会服务购买方式,引入竞争机制,进行公开招投标,择优购买社会服务。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一项高度社会化的工作,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全国未检创新实践基地”,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将主动承担涉案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保护创新实践新任务,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推进工作创新,推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化工作再上新的台阶。